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所涉及的要素非常复杂,不仅《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做了明确列举性的规定,而且,还有专门的《建筑法》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加以调整和规范。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呢?《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一般是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也就是所谓"业主";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也就是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通称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为什么需要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无论是发包人或者是承包人,他们对建设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会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对合同利益追求的出发点和动机存在差异,因此,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技巧和经验。专业律师对建设工程方面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处理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包括劳务分包、挂靠等各种形式的承包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单价、支付、结算款纠纷。
(3)建设工程违约纠纷;
(4)建设工程质量纠纷;
(5)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个典型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
(6)园林绿化合同纠纷。在实务中,园林绿化施工也被冠以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版本签署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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